海南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什么資料
來源:未知來源 時間:2021-07-16 00:00:00瀏覽次數:2127次
在海南自貿港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出租業務的單位和個人都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根據經營許可,分為批發和零售兩種,可以分別到當地的文化新聞出版局和當地的文體局辦理。
根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8條規定,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可以向所在地地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申請書;
(三)企業章程;
(四)注冊資本數額、來源及性質證明;
(五)經營場所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七)企業信息管理系統的證明材料。
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材料包括: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申請書;
(三)經營場所的使用權證明。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
法律依據:
《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八條
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可向所在地地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地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受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單位也可直接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申請材料包括下列書面材料:
(一)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二)申請書,載明單位基本情況及申請事項;
(三)企業章程;
(四)注冊資本數額、來源及性質證明;
(五)經營場所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七)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情況的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海南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的資料
相關資訊